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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披露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二是未按要求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同时,华夏幸福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华夏幸福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艳丽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