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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记者从在哈尔滨召开的黑龙江全省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该省仲裁机构共受理存款、贷款、担保、保险和金融租赁等金融类案件4371件,标的额131.8亿元,是过去3年的总和。未来,当地将把支持金融机构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有针对性地提供综合性、集成式法律服务,为金融机构重大、疑难案件处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协助金融机构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法律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资源优势,建立“点对点”服务机制,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据了解,本次座谈会同时也是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送服务促发展”的金融企业专场活动,由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黑龙江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共同举行。会议邀请了110家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通过开门迎企、问需于企、送法进企的形式,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探索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的新途径,助力和促进当地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会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分别与省证券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省期货业协会、省基金业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省司法厅组建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仲裁员、公证员等47人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与金融单位和金融企业代表深入座谈交流。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将大幅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减轻诉累,真正达到了提升法治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
据介绍,黑龙江省司法厅高度重视金融仲裁相关工作,将服务保障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列入“6+3+2”工作机制台账,纳入“四个体系”抓落实。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深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领域,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灵活运用仲裁、调解、公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为进一步提升金融仲裁影响力,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仲裁工作的通知》;指导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和牡丹江仲裁委员会设立金融仲裁院,建立金融仲裁员名册,出台《金融仲裁规则(示范文本)》,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方案;指导全省仲裁机构加强对仲裁秘书金融专业知识和金融仲裁规则的培训,加强对仲裁立案、组庭、开庭和结案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持续增强案件裁判的仲裁公信力;对企业关心的仲裁裁决执行力问题,联合省法院制发《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省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支持保全案件的通知》,各仲裁机构在本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窗口,有效提升了工作和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