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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晚间,泰禾集团发布重大执行案件公告。
公告称,2019年8月,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信托贷款7亿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泰禾集团及福州泰禾于近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23闽01执836号),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信托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7月,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泰信置业有限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建泰信向兴业信托贷款6.8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房产抵押,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信托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6.86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泰禾集团及福建泰信、福州泰禾新世界于近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23闽01执828号),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信托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2月,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贷款7亿元用于北京金府项目开发建设。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信托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7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泰禾集团及福州泰禾于近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23闽01执837号),因债务到期,经厦门公证处公证,兴业信托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9月,福州泰禾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福州泰禾向兴业贷款11亿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福州泰禾、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灏宇智通以持有的泉州华大公司100%股权质押,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为保证人。因债务到期,兴业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债务本金11亿元及利息罚息,泰禾集团及黄其森、叶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泰禾集团及福州泰禾、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美鸿林业于近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案号为2023闽01执875号),因与兴业信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