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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编制形成《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天津市将引进国内外头部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在重点领域汇聚超过200家知名平台企业,打造5个平台经济集聚区。

《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包括8个方面:工业互联网方面,将打造2个以上具有跨行业、跨领域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广泛互联互通;数据服务平台方面,将力争引育超过10家平台企业,加速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及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科技服务平台方面,将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试验研发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业态;网络货运平台方面,重点打造2至3个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网络货运平台集聚区,汇聚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网络货运领域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平台(人力资源平台)方面,重点引育2家以上有特色、有规模的灵活用工或人力资源平台企业,满足对人才获取、灵活性配置等方面的需求;循环经济物流平台方面,重点引育2家以上专业化、特色化的循环经济物流头部平台企业,形成1至2个集聚区,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融合发展模式;信息服务平台方面,打造1至2个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区,争取头部平台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在津总部型主体达到50家;其他新兴平台方面,将支持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平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等平台型项目落地。

针对平台经济发展政策需求,天津市从财政资金、人才招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4个方面构建政策支持体系。设立市级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带动作用以及充分利用各项科技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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