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19日讯今日,浙商证券(601878.SH)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10.94元,涨幅1.58%,总市值424.27亿元。


(相关资料图)

据上交所网站今日披露,浙商证券因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昨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资本中介业务、偿还债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除上三高速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自然人等特定主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控股股东上三高速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63,453,710股(含本数),其中,上三高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20.00%,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三高速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789%。

上三高速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上三高速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三高速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上三高速,实际控制人为交投集团;本次发行完成后,上三高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交通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浙商证券表示,为积极应对证券行业的结构性调整,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增加公司资本金,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抓住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这一机遇,在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得先机,为公司全体股东持续创造丰厚回报。

同日,浙商证券发布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28.17亿、2019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35亿、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资28.05亿、2022年6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70亿。

2017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16,667,230.00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47,883,342.9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68,783,887.09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基本户(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982,333.34元汇入公司基本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982,333.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6,801,553.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1号)。

2019年3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3,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0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90,566,037.74元,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预付的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2,587,373.2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7,978,664.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55号)。

2021年4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317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124,281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804,999,864.22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2,3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802,699,864.22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20,871.9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09,180.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897号)。

2022年6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7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2,6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987.4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14,168,867.92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5,831,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5612号)。

2022年10月29日,浙商证券发布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84亿元,同比减少4.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6亿元,同比减少27.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7亿元,同比减少24.4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1亿元,同比减少155.82%。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21亿元,同比减少16.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9亿元,同比减少39.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亿元,同比减少35.67%。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