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1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7号)。

2023年4月6日晚,南极光(300940.SZ)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2亿元,同比减少3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3.77万元,同比减少208.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75.72万元,同比减少260.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96.08万元,同比增长32.51%。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指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42亿元,同比下滑31.8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554万元,同比下滑208.32%。其中手机背光源产品收入为5.85亿元,同比下滑33.41%,毛利率为8.17%,同比下滑4.89个百分点;专显背光源产品收入为0.51亿元,同比下滑9.04%,毛利率为10.57%,同比下滑5.56个百分点;公司手机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同比上涨11.89%,专显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同比上涨24.13%。请公司:


(资料图片)

(1)结合同行业收入、成本及费用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手机背光源、专显背光源的产品结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公司产品及市场销售价格、营业成本结构及变动、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分析上述产品2022年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及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3)说明手机背光源、专显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的具体构成,在相关产品收入下滑的情况下仍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南极光于2021年2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960.64万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贾文静、龚思琪。南极光募集资金总额为3.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2亿元。 

南极光最终募集资金比原计划少1.88亿元。南极光于1月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21亿元,3.40亿元用于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7272.65万元用于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440.97万元用于LED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南极光上市发行费用为4535.0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3000.0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费用650.00万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90.00万元。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37号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6.42亿元,同比下滑31.8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554万元,同比下滑208.32%。其中手机背光源产品收入为5.85亿元,同比下滑33.41%,毛利率为8.17%,同比下滑4.89个百分点;专显背光源产品收入为0.51亿元,同比下滑9.04%,毛利率为10.57%,同比下滑5.56个百分点;公司手机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同比上涨11.89%,专显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同比上涨24.13%。请你公司:

(1)结合同行业收入、成本及费用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净利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手机背光源、专显背光源的产品结构、前五大客户及交易金额、公司产品及市场销售价格、营业成本结构及变动、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分析上述产品2022年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及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公司拟采取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3)说明手机背光源、专显背光源产品的制造费用及销售运费的具体构成,在相关产品收入下滑的情况下仍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一致。

2.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4,643万元,同比增长45.81%,其中人力成本费为1,739万元,同比增长35.34%。请你公司结合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分析管理费用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有,请说明原因。

3.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3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6.93%,较期初提高3.67个百分点;坏账计提比例为3.49%,与期初基本持平。请你公司结合主要客户信用水平、回款情况、销售策略是否变化、是否出现逾期等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4.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238万元,同比下滑20.72%,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为1,018万元,同比增长4.47%。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25.60%,较期初提升11.85个百分点,其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的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9.38%、41.35%、13.41%、15.06%,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未计提跌价准备。请你公司:

(1)列示发出商品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金额、发出时间、验收及收款安排、期后结转情况等,结合收入确认时点、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发出商品账面余额较高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存货主要内容、存放地点、存货状态、库龄、对应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可变现净值测算依据、存货跌价准备测试过程等,说明你公司各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以及较上年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5.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包括LED背光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G手机后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LED背光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56.99%、37.57%、37.62%,均已于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你公司说明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低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剩余款项是否继续投资相关项目,并结合公司业绩下滑影响因素的相关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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