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主播涉嫌偷逃税款被罚登上热搜,引起网友关注,具体怎么回事?据报道,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经查,贾亚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其中偷税9.26万元。加婵婵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贾亚亚、加婵婵分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和18.57万元。日前,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贾亚亚、加婵婵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直播平台偷税漏税案例

六大案例:带货主播个税“翻车”集锦

1、朱宸慧、林珊珊分别补税罚款6555万、2767万

检查机关: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期间:2019年至2020年期间

偷税方式: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税款及罚款:朱某:税款3036.95万、1倍罚款3036.95万;林某:税款1311.94万,1倍罚款1311.94万

2、黄薇补税罚款合计13.41亿

检查机关: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期间:2019年至2020年期间

偷税方式: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

税款及罚款:隐匿收入主动申报税款5亿,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0.6倍罚款3.19亿;隐匿收入未主动申报0.27亿,4倍罚款1.09亿;转化收入性质虚假申报1.16亿,1倍罚款1.16亿;其他少交税款0.29亿。

3、平荣补税罚款合计6200万

检查机关: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期间:2019年至2020年期间

偷税方式: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

税款及罚款:通过隐匿直播带货佣金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1926.05万元,未依法申报其他生产经营收入少缴有关税款1450.72万元,处0.6倍罚款。

4、孙自煊税罚款合计1171.45万

检查机关: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检查期间:2019年至2020年期间

偷税方式: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通过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取得的直播打赏收入等

税款及罚款: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97.86万元,1倍罚款197.86万元;通过借助中间公司隐匿个人取得的直播打赏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220.12万元,2倍罚款440.24万元;少缴其他税费34.76万元。

5、徐国豪税罚款合计1.08亿元

检查机关:江西省抚州市税务局

检查期间:2019年至2020年期间

偷税方式:取得直播打赏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

税款及罚款: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1755.57万元,1倍罚款1755.57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的个人所得税1914.19万元,处2倍罚款3828.38万元。

6、范思峰税罚款合计649.5万元

检查机关: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期间: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

偷税方式: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

税款及罚款:对其配合检查且主动补缴的税款72.68万元,处0.6倍罚款43.61万元;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1.37万元,处1倍罚款11.37万元;对其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82.01万元,处1.5倍罚款27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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