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送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乐视网还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北京监管局认为,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北京监管局认为,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重大遗漏的行为。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最终,乐视网合计被罚款2.406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于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

2020年7月21日,乐视退在深交所正式被摘牌,乐视退市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仅为0.18元,市值7.18亿。彼时,乐视退预计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9月21日前(含9月21日)开始在股转系统转让。

2020年9月7日,乐视退盘后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74号),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乐视网责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

2021年2月3日,乐视网开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转让原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截至4月12日,乐视网转让的流通股份收涨4.35%,收盘价0.48元/股,流通总市值为19.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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