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的不含税销售额。水利建设基金的税率,各地有很大的自主性,不同的地方实际征收的税率差异很大。省份不同具体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这里的销售额指的就是,企业的不含税销售额。这种方法,使用的范围很广。比如说,浙江省水利基金的税率是0.01%;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的税率是0.07%;湖南省水利基金的税率是0.06%。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这个依据主要是以山东为例,山东在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时,使用了和其他省份不同的计算方法,即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水利建设基金介绍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

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水利建设基金免缴范围

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