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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高质量执法守护柳州的“金山银山”,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两早一严查”。先后印发《柳州市2022年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巡查,严格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实现执法效益最大化。2022年,共开展土地、矿产巡查7075次,出动执法监察人员18133人次,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1035起。其中,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989宗,收缴罚没款2.4亿元;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5件,收缴罚没款248.07万元,刑拘15人。
强力推进卫片执法。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共计拆除复耕违法图斑61个,涉及土地面积397.69亩;完善用地手续违法图斑78个,涉及土地面积566.73亩。按国家问责政策扣减计算后,违法占用耕地305.83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5%,远低于国家问责标准。经大力整改,柳州市2021年度卫片违法占耕比例为3.58%,卫片执法工作在全区排名前三,获450亩用地指标奖励。
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印发《柳州市2022年土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实施“三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销号制度,每个地块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责任压实到位。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调度、交账、验收和销号。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期,实行每月一调度,双月一交账,严格要求逐级组织整改核查验收销号。狠抓跟踪督办,建立全市土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库,对整改任务实施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督察督导日常、专项和重点检查,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加强部门配合融合。着力构建“大执法”格局,有序推进“N+1”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保障体系建设,与检察、法院、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协助配合不断加强。在行刑衔接方面,制定出台《柳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涉嫌自然资源犯罪案件工作制度》《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柳州市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联系配合机制》。自然资源部门与公检法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在裁执分离方面,自然资源部门与司法部门深度融合、相互借力,制定出台《柳州市自然资源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实施自然资源违法用地行政非诉案件的“裁执分离”工作模式,细化案件受理范围,规范没收的处置方式和拆除的执行期限,充分利用属地政府自身优势,大幅提高了执行效率。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柳州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多种形式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2022年,共发布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海报和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公告17300多份,发放设施农用地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册共12700多册,发放《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告知书》13900多份。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等耕地保护政策,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注耕地、人人珍惜耕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