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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三处赴衡阳市对省级有奖举报线索开展现场核查,核实了第一起符合有奖举报情形的案件。

根据举报线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三处在现场核实祁东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时,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在废水总排口处设有一自来水阀门,通过软管将自来水混合生产废水后外排,经现场采样监测,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均严重超标,污染周边环境。

针对该企业涉嫌超标排污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督察人员现场制作《生态环境违法线索移交书》,将线索移交至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立案查处。按照奖励实施办法,对举报问题核实后按程序予以奖励。

日前,经祁东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县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已责令该食品厂停产整治、处以罚款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行政拘留十日。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实施方案(试行)》,设立了有奖举报专栏。这起案件的办理在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利益和提升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起到了带动和示范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督察部门将对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纳入日常督察线索收集范围,在全民参与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中,发挥督察指挥棒的功能,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三处 马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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