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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邵群)近期关于单位招聘的未毕业实习生工伤保险办理的咨询较多。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用人单位可自愿安排本单位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实习生实习协议期间实际月劳动报酬、实习协议期内缴费月数以及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核定,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费用。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按办理手续时适用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实习生在实习协议期内,从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之月起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允许补缴;在同一学历或技能等级教育阶段参加工伤保险的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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