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的张女士反映,说因为自家商铺的自来水管破裂,导致旁边的商铺被淹,可是这个赔偿问题张女士有话要说。

张女士说,2019年她购买了西海岸新区锦绣华府小区的一间商铺,买下来后就一直闲置,直到2021年3月份,他才将商铺租了出去,没想到她交了物业费,通上水电后,发现自来水管爆了。

“租客准备装修的时候过来一看,就联系我说这儿漏水,把我家商铺淹了,把隔壁家商铺也给泡湿了,是自来水管破裂引起的漏水,(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发现问题吗)我们也看不到,因为这个管道是在地底下的,这是质量问题”,张女士说,店铺一直属于空置状态,也没有装修,自来水管突然爆裂,肯定是自来水管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和施工方也到达了现场,“自来水管道也给我弄好了,水费也给我处理掉了,这个事我认为就结束了,现在就是窗帘商铺家的损失没有被赔偿”,张女士说,她家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水管破裂给邻居李女士造成的损失一直没人管。

“当时就是这边过来的水,把我店铺的地板泡了,样本也给我泡了,晾衣架全部都泡了,我找物业,物业让我找施工方,找施工方说质保期到了不管,到最后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人给我解决这个事”,邻居商铺的李女士说。

从李女士提供的照片来看,当时店铺里的水确实不少,地板、晾衣架、样本都被水泡了,从去年3月份到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八个月的时间,物业和施工方都没有给出赔偿的方案,无奈李女士只能找张女士。

“后来大姐又找我,让我给赔偿,我觉得这个问题是他们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我的问题,这个还需要施工方赔付”,张女士说。

从张女士的房产证来看,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按照两年质保期的规定,确实已经超出了保修期限。可张女士觉得即便如此,本身水管破裂就属于质量问题,由此给李女士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施工方来承担。

那当时水管破裂的原因是什么,施工方又是否该进行赔付,最后按照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施工方的工作人员,电话回复,“您好,你拨叫的用户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那物业又是否了解情况呢?记者和张女士、李女士一同来到了锦绣华府物业服务中心。

物业工作人员回复称,“就是联系相关的施工单位,看看怎么处理这个事情,他一直也没说怎么个赔偿法,一直没出来方案”。

“建设单位那面其实也已经答应给咱处理,中途可能是一些对接人的更换,没有协调处理好,因为在建设单位那边说已经过了质保期了,本身应该由业主承担,我们也在想一些其他的办法,看能否帮她协调解决问题”,中建东孚物业唐经理表示,他们一直在跟建设单位青岛昕孚置业有限公司协调沟通,但由于已经过了质保期,所以对方一直没有赔付,随后按照唐经理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青岛昕孚置业有限公司李经理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现在一直联系不上建设单位,那赔偿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在交接时,应当对商品进行必要的检验,原则上过了质保期再损坏,或者造成他人损失,都由买方自行承担。但是,该商品在买卖时就不符合约定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本次纠纷求助人作为购房者,在超过质保期的情况下,如果认为是水管的原本质量问题,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来举证,不能举证的,则需要承担水管破裂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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