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把广州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广州牢牢把握创新试点的重大改革机遇,日前,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启动营商环境5.0改革,以“激发活力”为主线,为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减负。
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广州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成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中心,以及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策源地”和“试验田”。
《实施方案》从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0个方面提出40项重点改革任务、223项落实举措、76项特色举措。
其中提到,广州将率先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并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区域互认通用,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试点城市间率先互通、互认、互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为构建相互开放、相互协调的有机市场体系探索经验。
为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广州还将率先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打破“准入容易准营难、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隐性壁垒,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更将明确要打造开办企业更便捷更智能城市。
此外,围绕国家要求的101项改革事项逐项落细,《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具体的《广州市落实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工作举措清单》,作为扎实推动改革的“路线图”,共包括223项举措,做到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
依托广州开发区,《实施方案》还研究提出《依托广州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更多有益经验的工作举措清单》,提出首批76项原创性、差异化“特色改革举措”,作为推动创新试点处于引领位置、走在全国前列的“任务书”,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经验。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近年来,广州营商环境不断向好,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突破300万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万家,在穗投资世界500强企业增至330家,民营经济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进出口总额均超万亿元,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