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的孩子,上不了幼儿园,家长就要分心照顾。为切实推动“十四五”时期本市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天津市托育服务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托育服务比例达到60%。保育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民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社区托育覆盖率达60%

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阵地,鼓励优质品牌托育机构进社区、进家庭,通过专家咨询、家长课堂等方式,指导婴幼儿照护者学习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方法,帮助育儿家庭提高婴幼儿养育照护能力。

到“十四五”末,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60%。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原则上按照不少于4托位/千人的标准,结合幼儿园配置情况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增强托育人才培养供给

支持各级政府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机构发展,逐步形成以社区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福利性服务等为主要类型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支持本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逐步完善托育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增强托育人才培养供给能力。

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

鼓励单位提供福利托育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青年职工密集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新建轨道交通、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同步建设标准化母婴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轨道交通开展标准化母婴设施改造,为婴幼儿出行创造有利条件。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适宜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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