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1、每月7日-10日为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业务结算期,此期间社保业务暂停办理。2月因春节假期,申报期、结算期相应调整,9日-13日为结算期,暂停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合理安排办理时间。2、用人单位可自2月14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特别提醒:1、每月7日-10日为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业务结算期,此期间社保业务暂停办理。2月因春节假期,申报期、结算期相应调整,9日-13日为结算期,暂停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根据业务办理需求,合理安排办理时间。2、用人单位可自2月14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