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南京部分区域实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第八年,也是浦口全域禁放的第三年。临近春节,浦口公安分局组织警力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贩卖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1月中旬,浦口公安分局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有中小学生在街面燃放“擦炮”“掼炮”“仙女棒”等烟花爆竹禁放品,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这些烟花爆竹的销售点,竟然是一家文具店。
1月21日下午4点,民警对这家文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店主将烟花爆竹藏于文具店内一间较隐蔽的房间进行销售。经清点,现场查获“漫天花雨、满地珍珠、空中战将、蚂蚁上树”等十余种烟花爆竹12箱。店主承认自己为了过年大赚一笔,赶在春节前从邻近的安徽地区批发来这些烟花爆竹进行销售。目前,这名为了营利无视法律法规的店主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浦口警方行政拘留。
1月20日下午5点,浦口公安分局民警在路面执勤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紧张,回答民警问题时闪烁其辞,种种反常的迹象引起了民警高度警觉。
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细致检查。经查,该辆面包车后座椅全部被拆除,里面竟然放置了10余箱烟花爆竹。驾驶人在未取得运送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驾驶私家车满载烟花爆竹,涉嫌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及涉案物品、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目前,驾驶员方某已被浦口警方采取治安处罚。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浦口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各大队也按照统一部署,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辖区群众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浦口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而“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也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不得在禁放区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