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7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水务”)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顾培培、王哲。联合水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9522.46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公司拟募集资金4.90亿元,分别用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图】
联合水务的实际控制人为俞伟景、晋琰夫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俞伟景与晋琰夫妇之子俞世晋。俞伟景、晋琰、俞世晋三人均为澳大利亚国籍。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联合水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869.21万元、68,551.74万元、79,744.24万元、41,808.98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76.58万元、13,535.85万元、11,903.88万元、4,454.9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23.99万元、9,181.24万元、10,640.47万元、3,255.92万元。
2020年,联合水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下滑,且不及2018年水平。2019年和2020年,联合水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3.02%、-12.06%。
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4,275.73万元、74,506.03万元、72,479.43万元、36,848.7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501.19万元、32,587.02万元、21,218.41万元、7,169.35万元。
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共进行了三次利润分配。2018年10月,根据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17,795.20万元转增资本;2019年9月,根据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3,704.13万元转增资本;2019年11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将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11,600.00万元发放现金股利给各股东,分配金额按各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4,395.62万元、256,419.85万元、274,468.01万元和308,227.72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1%、20.80%、19.27%和16.31%;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9.09%、79.20%、80.73%和83.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0,922.35万元、167,151.65万元、172,981.63万元和190,534.1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52,362.95万元、66,381.57万元、73,607.02万元、70,692.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54%、39.71%、42.55%和37.10%;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8,559.40万元、100,770.09万元、99,374.61万元、119,841.6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分别为67.46%、60.29%、57.45%和62.90%。非流动负债中,联合水务的长期借款分别为50,867.08万元、41,477.21万元、42,682.86万元、56,112.74万元。
联合水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85%、65.19%、63.02%和61.82%,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48.02%、49.45%、54.02%、52.91%。
联合水务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流动比率分别为0.98、0.80、0.72和0.71,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04、0.96、0.99、1.09;联合水务速动比率分别为0.92、0.72、0.68和0.67,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0.98、0.85、0.95、1.04。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联合水务流动比率持续低于1,速动比率持续低于1,说明偿债能力弱。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联合水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400.34万元、17,948.93万元、24,168.43万元、28,504.2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993.12万元、16,526.91万元、22,211.95万元和26,092.8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9%、30.99%、41.99%和51.91%,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42%、24.29%、27.97%和62.92%。
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568.12万元、16,526.91万元、24,211.95万元和28,386.8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24.11%、30.36%和67.90%。
联合水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5次、3.88次、3.77次和3.16次,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28次、4.59次、6.64次、6.52次。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50%、43.39%、39.00%和34.6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20%、42.99%、38.80%和34.23%。其中,供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65%、51.78%、44.68%、41.65%;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60%、30.12%、36.15%、34.54%;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67%、39.26%、34.03%、22.07%。
由于2018年、2019年公司收回部分供水业务历史水费,若不考虑上述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不考虑收回历史水费)分别为41.26%、38.95%、38.80%、34.23%,综合毛利率(不考虑收回历史水费)分别为41.64%、39.42%、39.00%、34.67%,仍连续下降。
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供水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60%、72.12%、72.11%、72.36%,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4.08%、70.34%、75.63%、73.65%。
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受到两次环保处罚,均发生在2018年。
因污泥脱水机的进泥管和冲洗管处于结冰状态,导致污泥浓缩池内的污泥堆积、污水液位高涨,联合水务子公司双庄污水通过开挖坑塘临时储存污水。前述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018年3月27日,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向双庄污水出具宿环罚字[2018]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前述违规行为对双庄污水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的处罚。
2018年4月16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向联合水务子公司贺兰联合水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贺环罚字[2018]004号),因污泥未及时外运,导致废水总排口悬浮物、总磷超标排放,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对贺兰联合水务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另外,联合水务子公司咸宁思源还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12月21日,咸宁思源工作人员外出维修破损水管时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2018年2月15日,咸宁市咸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8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9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10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11号),分别对咸宁思源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范华山作出罚款1.26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副总经理施政云做出罚款1.08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客服部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熊梦雄做出罚款1.08万元的处罚。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贺兰联合因超标排放问题近三年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发文要求整改。2020年3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下发的“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4号”文件显示,贺兰联合在金贵镇关渠村、金贵村等5个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部分时段存在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超标排放问题,涉及氨氮、总磷、总氮超标,被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2019年9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废水进口采样管路未标识、废水排口氨氮在线设备测值恒定偏小等问题,被责令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2019年7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运维的六个污水处理站均无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被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水务公司拟上交所主板上市 IPO募资4.9亿 实控人为澳大利亚国籍
联合水务是一家综合性全方位的水务公司,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与污水资源化中水回用、市政工程业务,并积极拓展河湖流域水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业务。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方式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在水务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联合水务亚洲持有公司74.21%股份,为联合水务控股股东。联合水务实际控制人为俞伟景、晋琰夫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俞伟景与晋琰夫妇之子俞世晋,及公司直接、间接股东中,由俞伟景及俞世晋全资持股的上海衡申、上海辨思,及由上海辨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宁波衡通、宁波衡申及宁波衡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联合水务亚洲、宁波衡申、宁波衡泰、宁波衡通合计控制公司29,327.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00%。
俞伟景,1963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硕士。1984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南洋教育基金集团工作,之后在多家国际公司任职,先后任澳大利亚JACH Limited经理,澳大利亚小麦局亚太区域副经理,法国拉法基中国高级副总裁。在海外工作和生活期间,俞伟景还获得了墨尔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2004年起,俞伟景投身环保水务领域,先后担任公司及其前身总裁、董事长。2006年起创办United Water Corporation并担任董事。
晋琰,1967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硕士。2014年11月至今任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联合水务董事。
俞世晋,1994年12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南加州大学在读。2020年8月至今任上海衡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联合水务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不超过9522.46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顾培培、王哲。
公司拟募集资金4.90亿元,其中2.15亿元用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升级改造工程,1.29亿元用于第二水厂清水输水配套管网工程,1.4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净利润下滑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联合水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869.21万元、68,551.74万元、79,744.24万元、41,808.98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76.58万元、13,535.85万元、11,903.88万元、4,454.9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123.99万元、9,181.24万元、10,640.47万元、3,255.92万元。
2020年,联合水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下滑,且不及2018年水平。2019年和2020年,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3.02%、-12.06%。
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4,275.73万元、74,506.03万元、72,479.43万元、36,848.7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501.19万元、32,587.02万元、21,218.41万元、7,169.35万元。
现金分红1.16亿元
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共进行了三次利润分配。
2018年10月,根据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17,795.20万元转增资本。
2019年9月,根据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3,704.13万元转增资本。
2019年11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将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11,600.00万元发放现金股利给各股东,分配金额按各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偿债能力弱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44,395.62万元、256,419.85万元、274,468.01万元和308,227.72万元,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1%、20.80%、19.27%和16.31%,主要为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应收账款、货币资金等;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9.09%、79.20%、80.73%和83.69%,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符合公司所处水务行业特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60,922.35万元、167,151.65万元、172,981.63万元和190,534.18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52,362.95万元、66,381.57万元、73,607.02万元、70,692.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54%、39.71%、42.55%和37.10%,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8,559.40万元、100,770.09万元、99,374.61万元、119,841.6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分别为67.46%、60.29%、57.45%和62.90%。非流动负债中,联合水务的长期借款分别为50,867.08万元、41,477.21万元、42,682.86万元、56,112.74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85%、65.19%、63.02%和61.82%,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48.02%、49.45%、54.02%、52.91%。联合水务的资产负债率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联合水务表示,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构建供水、污水处理长期资产,拓展业务规模而进行的借款融资较多。同行业上市公司上市后,融资渠道扩宽;公司目前为非上市公司,获取资金的渠道较为有限,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流动比率分别为0.98、0.80、0.72和0.71,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04、0.96、0.99、1.09;联合水务速动比率分别为0.92、0.72、0.68和0.67,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0.98、0.85、0.95、1.04。联合水务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联合水务表示,公司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且处理快速发展期,特许经营权、固定资产等项目投资较大,公司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而公司为投建相关资产投入的流动负债金额较大。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低流动比率为2。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易于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维持在1较为正常。
联合水务流动比率持续低于1,速动比率持续低于1,说明偿债能力弱。
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2.85亿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联合水务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400.34万元、17,948.93万元、24,168.43万元、28,504.2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993.12万元、16,526.91万元、22,211.95万元和26,092.8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9%、30.99%、41.99%和51.91%,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42%、24.29%、27.97%和62.92%。
联合水务称,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6,219.50万元,同比增长34.65%。主要系2020年公司中标咸宁市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和农村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末,该项目客户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672.3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取得回款2,460.00万元,回款情况良好。另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联合水务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568.12万元、16,526.91万元、24,211.95万元和28,386.8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0%、24.11%、30.36%和67.90%。
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5次、3.88次、3.77次和3.16次,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4.28次、4.59次、6.64次、6.52次。联合水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毛利率连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50%、43.39%、39.00%和34.67%,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20%、42.99%、38.80%和34.23%。
其中,供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65%、51.78%、44.68%、41.65%;污水处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60%、30.12%、36.15%、34.54%;工程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67%、39.26%、34.03%、22.07%。
联合水务称,由于2018年、2019年公司收回部分供水业务历史水费,若不考虑上述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不考虑收回历史水费)分别为41.26%、38.95%、38.80%、34.23%,综合毛利率(不考虑收回历史水费)分别为41.64%、39.42%、39.00%、34.67%。
产能利用率未饱和
2018年至2021年1-6月,联合水务供水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5.60%、72.12%、72.11%、72.36%,污水处理业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4.08%、70.34%、75.63%、73.65%。
曾两次受到环保处罚 三次被限令整改
报告期内,联合水务受到两次环保处罚,均发生在2018年。
因污泥脱水机的进泥管和冲洗管处于结冰状态,导致污泥浓缩池内的污泥堆积、污水液位高涨,联合水务子公司双庄污水通过开挖坑塘临时储存污水。前述行为被认定为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018年3月27日,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向双庄污水出具宿环罚字[2018]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前述违规行为对双庄污水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万元的处罚。截至2018年4月,双庄污水已缴清罚款。
2018年4月16日,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向联合水务子公司贺兰联合水务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贺环罚字[2018]004号),因污泥未及时外运,导致废水总排口悬浮物、总磷超标排放,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对贺兰联合水务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截至2018年5月,贺兰联合水务已缴清罚款。
此外,联合水务子公司咸宁思源还受到咸宁市咸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
2017年12月21日,咸宁思源工作人员外出维修破损水管时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2018年2月15日,咸宁市咸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8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9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10号、(咸安)安监罚[2017]执法-11号),分别对咸宁思源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范华山作出罚款1.26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副总经理施政云做出罚款1.08万元的处罚;对时任咸宁思源客服部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熊梦雄做出罚款1.08万元的处罚。截至2018年2月,咸宁思源、范华山、施政云、熊梦雄缴清罚款。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贺兰联合因超标排放问题近三年多次被当地环保部门发文要求整改。2020年3月,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下发的“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4号”文件显示,贺兰联合在金贵镇关渠村、金贵村等5个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部分时段存在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超标排放问题,涉及氨氮、总磷、总氮超标,被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2019年9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8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废水进口采样管路未标识、废水排口氨氮在线设备测值恒定偏小等问题,被责令于2019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2019年7月,《贺兰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限期整改统计表》显示,贺兰联合存在运维的六个污水处理站均无在线监测设备等问题,被要求尽快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