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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17日讯据深交所网站披露,深交所决定终止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3年1月16日,本松新材向深交所提交了《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本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同日,创业板上市委2023年第4次审议会议补充公告显示,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鉴于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保荐,按照相关程序,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申请。

招股说明书显示,本松新材一直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永松直接持有公司31.75%的股份,通过至勤憬美、至勤钰美和至勤和美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4.58%、5.26%和1.40%的表决权。此外,周永松之配偶刘梅红直接持有公司3.93%股份,根据刘梅红与周永松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刘梅红在2021年6月28日至公司上市之日后满5年期间,将其所持前述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出席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委托给周永松。因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永松合计控制公司56.9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松新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首次发行股份不超过2,543.18万股(含2,543.18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8,895.76万元,分别用于高性能改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与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松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波、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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