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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4日讯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3年第1期)。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质量抽检中发现的36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标示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回春胶囊,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检查(装量差异),检验依据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7492004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批准件编号2009030,检验机构为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备注显示,不合格原因系经营企业储存不当,当地监管部门已对佑安医药大药房进行了处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林敖东”,000623.SZ)年报显示,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直接持股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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