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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5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江西金利隆橡胶履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30日依法受理了金利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6月27日,金利隆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西金利隆橡胶履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西金利隆橡胶履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请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金利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金利隆是一家专注于从事橡胶履带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江西鑫鑫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鑫”)直接持有金利隆3,500.00万股,占金利隆总股本的比例为35.00%,为金利隆的控股股东。
郑友直、章水娟、郑刚、郑强直接持有金利隆的股份数量分别为2,967.80万股、349.20万股、1,250.00万股、1,253.00万股,合计5,820.00万股,占金利隆总股本的比例为58.20%;同时郑友直、章水娟夫妇通过江西鑫鑫间接控制金利隆3,500.00万股股份,占金利隆总股本的比例为35.00%;郑友直通过共青城聚利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金利隆200.00万股股份,占金利隆总股本的比例为2.00%;郑友直家族可实际支配金利隆股份表决权的比例为95.20%。郑友直家族为金利隆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金利隆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333,4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金利隆原拟募集资金49,820.99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0万条橡胶履带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金利隆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建增、刘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