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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同意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鲁金复〔2023〕10号)。批复指出,齐商银行主要审慎监管指标不符合监管要求,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不同意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此次股权变更申请事项。

该行官网显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是全国第四批城市信用社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2月1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下辖淄博支行、鲁中支行和西安、济南、滨州、东营、潍坊、济宁、威海、临沂等10家分行级单位,116家传统支行和8家小微支行,在临沂市控股发起设立了1家村镇银行。截至2022年末,齐商银行资产总额达到208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5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70亿元,在淄博地区存贷款市场份额持续保持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

齐商银行2022年度报告摘要显示,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齐商银行的子公司,齐商银行持股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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