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启动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为期3个半月,将对城镇排水系统等重点方面进行强化管控。
为严防汛期水质反弹,我省从6月15日至9月30日对城镇排水系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放污水企业、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以及重点湖库藻类清理拦截等重点方面强化管控。同时,将安排11个省级专项推进组,督导各市保汛期水质稳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汛期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力争实现国考断面汛期水质月均值不超标、日均值不出现连续3日超标现象。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将通过多项举措严格控制汛期水质污染。全市有关部门将紧盯汛期水污染防治的薄弱环节科学治污,开展集中整治,补齐水污染防治短板,建立保汛期水质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占河道水体等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动真格,严肃问责、坚决追责,确保太原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