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

1.保险利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一般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利益,经济有价利益,确定的利益和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2.近因原则,指风险和损失间,导致损失的最为直接、最为有效、起了决定作用的原因,并以此作为保险责任确定的因素;

3.损失补偿原则;

4.最大诚信原则,多体现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和保证义务,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和禁止反言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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