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里空空荡荡,小区外违章停车一片。”连日来,不断有业主向问政江西栏目反映,中海阳光玫瑰园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导致大量机动车停在马路沿边,造成严重的交通隐患。对于此事,小区物业称,系开发商行为,正在积极协商处理。

小区车库空空荡荡 小区外违章停车一片

因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导致很多小区业主有家难回。自从搬进小区,业主杨先生每天都在为找车位而烦恼。有时把车停在马路沿边,等待他的却是一张张交警的“罚单”,有时把车停在一公里之外的空地,每次出门要走上20分钟去开车。

和杨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业主还有很多。刘女士称,“只卖不租”给业主带来很多不便,半年多来,她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外面马路边上,结果被贴了几次罚单。车辆被剐蹭也是常有的事。

记者在该小区门口看到,很多机动车停在马路沿边,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随后记者进入该小区的地下车库,看到里面空空荡荡,空余车位很多。记者注意到,有些人防车位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宁愿闲置堆放垃圾,也不愿租给业主。”刘女士说。

只想停个车 咋就这么难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开发商(南昌中海豪锦地产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买了车位的业主可以停,没买车位的业主可以临时停放,不存在停不进来的情况。”

但记者在采访时多名业主表示,临停费用太高,根本停不起。记者看到,小区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上写着临时停车收费标准:1小时之内免费,第2小时3元,3-5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第6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若按照业主晚上6点到家,次日早晨8点出门,需临停14小时,收费36元。即便按照24小时之内30元封顶价,一个月也要900元停车费。“这笔费用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难以承担。”杨先生说。

“我们只是想有个停车的地方,想在刮风下雨的时候方便接送小孩,怎么就这么难!小区内部停不起,小区外面不让停,这不就是逼着我们买车位吗?”多名业主对此表示不满,开发商此举实为推动车位销售。

追问1

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法?

多名业主称,他们曾多次跟小区物业反映承租停车位的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冷冰冰的一句“只卖不租”。

记者注意到,小区停车场门口,还贴有销售车位的广告,上面写着“抓住最后‘上车’机会,全场9万。备注,子母车位13万/个。”对此,该小区物业(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只卖不租”系开发商所为,“我们曾多次跟开发商沟通,效果不大。”面对业主希望全面开放地下车位的诉求,该负责人表示,会再去跟开发商协调。

那么,开发商“只卖不租”的行为是否合法?据了解,《物权法》《民法典》对上述内容均做出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选满足业主的需求;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但不少律师在受访时表示,《物权法》、《民法典》虽有相关规定,首要要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但并未作出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其必须要对外出租。

南昌市房管局开发管理科工作人员坦言,停车位“只售不租”确实是个大难题,房管部门也接到过好几起类似投诉,但苦于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对其进行处罚。“现行立法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倘若约定不成该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称,一般遇到此类问题,只能是通过调解的方式,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追问2

“人防车位”是否应该开放?

该小区多名业主向问政江西栏目表达诉求:希望尽快开放“人防车位”,出租给无车位的业主使用,解决目前的停车难题。

对此,南昌市人防办法规宣传科工作人员称,根据《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在人民防空工程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开发商有权决定是否出租,人防部门无法对其做强制要求。

杨先生很是无奈,“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只会加剧小区门口停车乱象。

截止发稿前,南昌市房管局相关人员表示,会派员前去调解。

他山之石

叫停“只售不租” 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输入“停车位只售不租”发现,全国多地相继出台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例如宁波出台的《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与业主协商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还有广西出台条例严令禁止“只卖不租”,对违法规定的建设单位最高可罚50万元。希望南昌有关部门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尽快完善相应条例,解决小区停车难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