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08.05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88.42万亿元,同比增长12%;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35万亿元,同比下降0.2%;委托贷款余额为10.93万亿元,同比下降1.8%;信托贷款余额为5.14万亿元,同比下降27%;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28万亿元,同比下降15.8%;企业债券余额为29.25万亿元,同比增长6.9%;政府债券余额为50.46万亿元,同比增长13.5%;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9.06万亿元,同比增长13.8%。

从结构看,9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1.2%,同比高1.1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8%,同比持平;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5%,同比低0.5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7%,同比低0.8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1%,同比低0.3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5%,同比低0.3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6.4%,同比高0.5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9%,同比高0.1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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