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10月28日,万科发布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称,万科董事会决议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在不超过30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据悉,此次通过审议的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对于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对于永续类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
万科预计,此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