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7日,鲁商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鲁商集团质押3500万股A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67%,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47%,用于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和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鲁商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鲁商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鲁商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质押专户“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本次质押后,鲁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500万股,占其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9.97%,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45%。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鲁商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鲁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5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