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针对这一情况,近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集中整治,该局以城区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为重点,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基本框架为范本,认真收集、评审各类格式条款,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手段完善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坚决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截至目前,该局已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0余家,对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的培训机构,采取约谈、发出行政建议书、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行政指导、执法手段,督促其自行清理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该局将联合教育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