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起,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5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万余箱,刑事拘留6人,行政处罚44人。
日前,一男子在河北区海河东路亲水平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拍摄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群众举报后,公安河北分局鸿顺里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传唤违法行为人乔某并对其依法罚款人民币500元。同期,另一男子在北辰区双青新家园铁西路北侧道路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被公安北辰分局北仓派出所迅速查获,并被依法罚款人民币300元。
警方提示,天津市全域仍然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对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民可拨打110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