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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电 3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加大力度持续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出,鼓励各地市继续发放零售业(不含汽车销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领域消费券,消费券抵扣金额最高不超过20%,时间开展至2022年10月31日。

广东省对各地市发放消费券实行奖补政策,对珠三角地市(不含深圳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5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1450万元;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地市按其发放消费券实际支出的70%比例补贴,每市最高补贴不超过700万元。广东省财政按标准提前将奖补资金下达各市,根据实际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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