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发布《汝南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涉及稳定市场预期、服务群众和企业、防范化解风险等三个方面的16条措施。
稳定市场预期:降土拍保证金,提高货币安置比例
【资料图】
《措施》文件显示,汝南县将优化用地供应结构。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并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
《措施》显示,汝南县将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竞买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出让总起始价的20%;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的首付款,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
汝南县将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比例。新审批的棚改和旧城改造项目,鼓励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闲置富余安置房、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为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措施》提出,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且不使用二手房“掌上办”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购房家庭随迁子女提供就学服务,提出推进购房家庭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在符合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措施》还提出加快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及时科学精准调控,因城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服务群众和企业方面:发购房补贴最高7万元
《措施》显示,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超过原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限高等修建性规划指标和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线并满足公建配套的前提下,不作修规调整,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提倡商品住宅实施全部装修成品房。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方面,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文件还提出,对符合政策的房地产项目,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措施》提出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鼓励向上级行争取个人按揭贷款信贷额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措施》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范围,鼓励各类企业为职工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推进组合贷款业务,各合作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组合贷款;凡在汝南县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鼓励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汝南县购房置业。
汝南县将施行购房补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在县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7万元、全日制硕士生4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的购房者补助1万元。
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坚持控新治旧,攻坚化解问题楼盘
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汝南县提出,加强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工作,严格督促按合同约定条件建设;加强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清理,严格按照政策处置闲置用地。
同时,提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频次,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规避预售资金监管、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汝南县解读指出,对资信不良、质量低劣及违规建设、交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措施,营造良性、公平的房地产市场竞争环境。坚持控新治旧,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攻坚化解问题楼盘。
汝南县将鼓励房地产企业优化重组,提出允许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进行合作,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强化舆情监测。提出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