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03377.HK)公布,于2021年4月21日,公司开始一项收购要约,以现金购买(以最高购买额,即根据建议发行将予发行票据的本金总额为限)尚未偿还的浮息有担保票据的本金总额。

根据收购要约进行购买而言,公司保留权利,可全权酌情接纳大幅高于或大幅低于最高购买额的浮息有担保票据或不接纳任何浮息有担保票据。

该票据名称为于2021年到期7亿美元浮息有担保票据;发行人为公司全资附属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尚未偿还本金总额为7亿美元;购买价为浮息有担保票据本金额的100.20%。

公司已委任汇丰银行及中金香港证券担任收购要约的联席交易商管理人,且公司已委任Morrow Sodali Limited担任收购要约的资讯及收购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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