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老工业基地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有关要求,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评估结果及下一步重点工作的通知》。

年度评估结果显示,优秀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城市分别为湖南湘潭、北京京西、安徽铜陵、贵州六盘水、江西萍乡、广东韶关、辽宁沈阳;良好的为宁夏宁东、江苏徐州、湖南株洲、湖南娄底、四川自贡、山西长治、吉林长春、吉林松原、辽宁大连、河南洛阳、山东淄博、湖北黄石。同时,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7个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等6个园区和唐山轨道交通产业创新中心项目等6个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通知》显示,经综合评估,原则同意北京京西等20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并纳入“十四五”时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政策范围。在相关省(区、市)推荐基础上,支持河南省鹤壁市、陕西省宝鸡市、甘肃省兰州市建设省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并参照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在相关省(区、市)推荐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原则同意河北正定等20个县城依托现有开发区建设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并参照享受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政策。

为协同支持示范区和示范园区高质量发展,《通知》从三个方面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加强评估奖惩激励。《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建设年度评估体系,要进一步加强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体现精准分类指导。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城市,优先推荐给予督查激励,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重点支持。对年度评估中被连续评为较差的城市,取消示范区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加强对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研究建立年度评估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通知》强调,进一步健全政策资金、年度评估、表扬激励相结合的示范区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新时代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编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时进一步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示范区城市做优做强支柱产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持示范区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积极融入重大区域战略,因地制宜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定期组织召开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活动,推广相关示范区、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的经验做法,更好推进示范区建设。

三是落实重点建设任务。《通知》要求,相关省(区、市)要积极指导有关地市和有关县市落实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方案和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方案,进一步健全协调和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各示范区城市要进一步明确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设置,加快创新台建设,增强制造业竞争力,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引领带动全国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振兴发展。各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空间布局和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就业提升,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县城发展产业支撑能力和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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