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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于女士是一名家政服务人员,前段时间,她来到一户雇主家里做钟点工,做了一个多月,于女士却没有拿到一分钱,而且还被雇主投诉,她偷了雇主家中的财物,这让她非常委屈。
家政服务人员 于女士: 我在喻园小区一期26栋55单元901,在他们家做钟点工,签合同是签的2个小时,然后她非要让我做3个小时,当面她也给我说3个小时就给我3个小时的工资,到发工资的时候,她不愿意给这么多,然后就发生了冲突,她还骂人,我就没吭声就走了,然后她就一直不愿意给工资。
于女士告诉记者,那名雇主不愿给工资的理由是于女士偷窃了她家的财物。
家政服务人员 于女士:如果说你怀疑我拿你的东西,偷盗你任何东西,第一时间打110去报警,那么她到现在一直没有打过110电话,我是一直没有接到任何公安局的电话,就是说来调查我关于偷盗她家东西,反而是我去找110,去问她要工资。
记者 许靖:我们刚刚跟于女士去住户家门口敲门,但是半天都没有人开门,我们接下来就尝试与她电话联系一下。
就在记者陪同于女士刚刚走出楼栋的时候,于女士接到了她所在家政公司的电话,公司称这名雇主打电话到公司投诉,于女士去她家敲门,对她造成了骚扰。那么,对于雇主声称于女士偷盗的事情,公司如何看待呢?
天鹅到家家政公司 工作人员: 如果真的发生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是对于这种未知,也就是没有确定下来的一个事件的话,我们确实谁都没办法去下判断,来说到底是劳动者行为导致的,还是客户家中是不是没有找到等情况导致,我们谁都没办法去做这个定性,所以我们公司都第一时间告知客户要求执法人员来介入的。
对于于女士劳动签订每天工作2小时,实际在雇主家里工作3小时的反馈,家政公司表示,他们目前已经与雇主取得了联系,家政公司接下来会与雇主进行协商,争取尽快将于女士的劳动所得予以支付。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于女士与雇主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呢?
湖北鑫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红华: 付家政雇佣工资是一个法律关系,这是家政雇佣关系。至于雇主认为的偷盗,则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应该通过报警进行处理。这是两码事,雇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