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的节税要领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演、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它劳务取得的所得。此项所得应根据应纳税额的20%比例税率征收。因此,此项所得节税要领有:一、零星服务,收入灰色化;二、大宗服务收入分散化;三、利用每次征税的起征点节税。

四、稿酬所得的节税要额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此项收入的税率为20%比例税率,再加上减征30%的优惠。因此,此项收入的节税要领包括:一作者将稿子转让给书商获得税后所得;二、作者虚拟化;三、利用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的800元扣除;四、利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20%扣除;五、利用30%折扣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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