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18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好年华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据了解,《办法》根据人才层次,将保障对象分为5型:1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2型保障对象为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3型保障对象为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据了解,《办法》按照人才层次提供的不同标准的人才购房补贴。其中,1型保障对象180万元;2型保障对象100万元;3型保障对象50万元;4型保障对象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实际购房总价,并按年发放:第1年发放40%,第2年发放30%,第3年发放3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