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1月25日讯 昨晚,奥飞数据(300738.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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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限售期满后,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若按照公司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1.04亿股(含本数)。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5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栋和C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栋)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盟科技”)持有奥飞数据32.80%的股权。冯康持有昊盟科技90%的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奥飞数据29.52%的股权,其自奥飞数据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决策、运行、管理全面负责,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因此,冯康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本次发行总数上限测算,在昊盟科技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昊盟科技持有公司28.52%的股权,冯康间接持有公司25.67%的股权,冯康仍然对公司的决策、运行、管理全面负责,因此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提升竞争力,抢占行业优势资源,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在IDC行业的行业地位;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显示,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思超、李鹏宇。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82号”文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1.0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亿元人民币,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995.02万元人民币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0亿元人民币。
此外,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2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5亿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01.6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亿元。
2022年5月25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8股,税前派息0.45元,除权除息日2022年6月2日,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