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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24日讯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国家药监局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56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次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包括: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钱喜染发膏(自然黑)、浩鑫染发膏(自然黑色)、浩鑫染发膏(蓝色)、浩鑫染发膏(棕褐色)、浩鑫染发膏(亚麻闷青色)、温达美源染发膏(自然黑色)、温达美源染发膏(自然黑色)、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汉邦染发膏(葡萄紫色6.66)、昌义汉邦护理染发膏(栗棕色)、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Mdoran米多兰头发蛋白乳、觅见肌底隔离防护乳、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外御内护、圣依莉染发膏(巧克力咖啡色)、维彩莉染发膏(葡萄酒红色)、塑美大健康隔离防晒乳、塑美大健康隔离防晒乳、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发熨斗焦发润泽护发霜、韩妃染发膏(棕黑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韩妃染发膏(自然黑2.0)、英歌染发膏(棕色)、英歌染发膏(自然黑色)、七味堂护理染发膏(自然黑)、七味堂护理染发膏(自然黑)、瑛派儿染膏(棕色)、瑛派儿染膏(灰绿色)、三荣染发膏(闷青色)、三荣染发膏(紫色)、圣依莉染发膏(自然黑色)、莱欧染发膏-酒红色、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俪缇染发霜(植物滋润型)、嘉瀛染发膏(铜色)、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KQTQK溏瓷清透隔离霜#02、美纪花萃蜗牛弹滑BB霜01浅杏色、斋藤多效水润护发素、仁和匠心金粉版香口牙膏。
本次抽检发现,标示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销)、新郑市华亿洗化商行销售的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 外御内护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包装规格30ml,标示批号74W202,标示限期2025年2月16日,注册编号国妆特字G20190614,生产许可证号苏妆20160001,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规定要求为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检验结果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酚曲唑三硅氧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
此外,标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经销)、个旧市雁子美发用品店、芦淞区欧尚美美妆商行、西宁市城东区奥芳化妆品店销售的3批次韩妃染发膏(2批次为棕黑色、1批次为自然黑2.0)成分比对均不符合规定,其中,1批次韩妃染发膏(棕黑色)包装规格100ml×2,标示批号2021070901,标示限期2024年7月8日,注册编号国妆特字G20202242,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98,检验机构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规定要求为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检验结果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
1批次韩妃染发膏(棕黑色)包装规格120ML×2,标示批号2021090201,标示限期2024年9月1日,注册编号国妆特字G20202242,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98,检验机构为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规定要求为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检验结果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
1批次韩妃染发膏(自然黑2.0)包装规格120ml×2,标示批号2021100801,标示限期2024年10月7日,注册编号国妆特字G20212714,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498,检验机构为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规定要求为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检验结果为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