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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6日讯 上交所网站近日披露了中国证监会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3]16号),大连优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优欣光科技”)撤回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月11日,大连优欣光科技名称变更,变更前为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书显示,2023年2月9日,大连优欣光科技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大连优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大连优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国泰君安司发[2023]112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连优欣光科技发行注册程序。

2022年3月10日,大连优欣光科技首发申请过会。

大连优欣光科技主营业务为光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光通信和光传感两大行业,终端应用场景涵盖电信传输网络、数据中心、广电网络、航空航天、环境和安全监测等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大连优欣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金爽直接持有公司64.42%的股份,并通过担任安立诺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6.1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传武系金爽之配偶,廖传武、金爽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0.57%的股份,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大连优欣光科技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5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大连优欣光科技原拟募集资金5.60亿元,用于5G光电子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大连优欣光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祥、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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