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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论事,明朝也没你说的那么完美。“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大多是网文在忽悠不懂历史的小白。

和亲。朱元璋、朱棣时期屡次要求向李氏朝鲜和亲。但李氏朝鲜担心明朝公主像元朝公主一样干政,拒绝与明朝和亲。朱棣后转变政策要求朝鲜献“贡女”。其实这仍是和亲的另一种形式。明英宗“北狩”期间,就与也先的妹妹和亲。夺门之变后明英宗不仅继续和瓦剌和亲,还赔了不少的钱,但为了面子就改称为“互市”。

纳贡。除了明英宗向瓦剌纳贡。还有嘉靖的俺答封贡事件。以“互市”“市赏”的名义,每年给予俺答汗钱财。花钱换和平,一个意思。到了明末,穷的叮当响的明朝政府每年还要给林丹汗几十万两白银的“市赏”。

割地。明代没有严格意义的割地。弃地倒是常见。东北的奴儿干都司、西北的关西七卫、西南的三宣六慰、越南的交趾布政使司都弃了。河套地区也弃了!崇祯时期还有个陈新甲议和案。其实就是想割地赔款同清军议和。清朝当时也面临财政困难也同意,只等签字。结果负责谈判的兵部尚书陈新甲不小心把消息走漏了,崇祯又不好意思承担割地赔款的骂名,只好杀了陈新甲当背锅侠。。。

还有赐地。朱棣将曷懒甸地区(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以北、咸镜北道吉州南大川以西地区。约为现北朝鲜整个东部,近一半的国土面积)赐给了李氏朝鲜。

“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这话偶尔吹吹牛逼没毛病,毕竟明代作为汉人最后的王朝,有一定的图腾意义。老说就没意思了。很多事不能较真的。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是这里唯一没有槽点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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