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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2伤,这是张某醉驾撞倒行人导致的后果。

张某系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一名正科级公职人员,目前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此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对张某作出处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这起交通肇事案发生在8月3日。3天后的8月6日,南郑“8.03”案件公安联合办案组对案情进行了通报。

警情通报称,8月3日20时许,张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时,撞倒了4名行人,其中1人现场死亡。警方赶到后,立即将另外3人送医。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就医,目前无生命危险。

上述通报披露,张某在现场被民警控制后,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未检测出毒品成份。

案发后,汉中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此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某为南郑区正科级工作人员,案发当晚下班后,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含酒水),系自费付费。

通报显示,经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目前,南郑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做好善后工作,协调对受害人及家属的赔偿等事宜。

通报中提到,当地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严惩严办,并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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