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乘用车个体增量指标

2020年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额配置名额3.5万个,全部采用摇号方式配置,具体月度配额配置名额由市交通委安排。

2.推进京津冀同城便利化

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的北京、河北及户籍人员,可参加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中标后必须在本市购车。

3.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除北京、河北外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的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竞买的,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纳年限调整为近12个月。

4.放宽企业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放宽大型投资企业申请乘用车增量指标条件。2020年12月31日前参加摇号或竞价的,纳入上一年度本市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或当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调整为5000万元以上。

5.完善小客车限购措施。

设置乘用车区域指标。在本市居住的,在本市购买乘用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请乘用车区域指标。通过此类技术指标注册的车辆不会生成更新的指标。除上述工作日周六、周日因法定节假日调整为工作日外),每天7: 00至9: 00、16: 00至19: 00禁止在外环线以内(不含外环线)行驶。

6.鼓励消费新能源汽车

落实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积极组织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申请资金。中央财政补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市户籍居民或单位在本市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每辆赠送2000元购车充值卡,本市汽车不超过3万辆。

7.推动淘汰旧柴油车。

应采取严格超标排放监管、限制使用、适当补偿等综合措施,加快淘汰和上报使用的柴油车。到2020年,力争在一个国家完成70%以上排放技术标准为级及以下的重型柴油车淘汰报废任务。

8.二手车流通顺畅。

培育二手车企业,稳步提升我市二手车出口规模。加强企业和行业管理促进二手车流通。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从事二手车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二手车增值税由3%降为2%,而不是0.5%。促进维修技术企业的发展。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应用可以对汽车维修进行分析,引导车主使用网络系统或手机应用程序(App)跟踪维修过程,为二手车交易提供数据和信息社会支持。

9.推进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建设,落实本市新建居住区充电设施配置标准,推进老旧居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支持汽车站收费设施建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内部收费设施建设,加快区域性收费设施建设

落实国家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购买新车的信贷支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不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1.鼓励企业推广。

组织汽车经销商或汽车品牌厂商开展汽车体验式消费,鼓励汽车经销商开展网上验车、试驾等服务,推出免费维修保险服务、补贴招标、延长质保等一系列优惠。加大购车优惠和促销力度,释放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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