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地质、海洋灾害部分)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广东将在2021年完成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工作,2022年将完成全省主要灾害风险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截至目前,广州市从化区、深圳市龙岗区和汕头市南澳县3个试点地区的地质、海洋灾害风险普查任务已完成,为我省全面开展地质、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积累了经验。

在经费保障方面,广东今年下达省级专项资金3015万元,保障了非珠三角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资金;沿海各地也积极筹措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资金,做好资金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要对照目标任务,想方设法确保年底100%完成调查工作,为明年全面开展区划打下基础。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野外调查工作和成果资料编制要同步进行,争取11月底前全部完成,进度指数达到80%以上。惠州、肇庆要尽快组织野外调查,在12月15日前完成野外调查和成果资料编制。

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方面,沿海各地要并联推进风暴潮、海啸灾害致灾调查,海岸防护工程、海水养殖区、渔港、滨海旅游区重点隐患排查和隐患汇总记录等7项工作,争取在12月中旬大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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