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保障落实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创新全流程模式——“暖阳护童”计划正式签约并启动,该计划将为刑事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和发放。

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简称“福田区未保中心”)和福田公证处三方共同探索的“暖阳护童”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引入未保机构和公证处角色,构建起检察机关发放、公证机关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监督的三方监管新模式,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的监管。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符合相关情形的遭受权利侵害,却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力赔偿或不愿赔偿,而令生活面临紧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针对处于家庭监护缺失、不当或被侵权风险中的未成年被害人,三方监管新模式引入的公证机关可实现司法救助金代管平台作用,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则提供社会组织专业力量。该三方监管新模式未来有望复制应用于更多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保护个案中,破解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难、挪用风险高等现实问题。

“暖阳护童”计划开展的契机,源自福田区人民检察院转介给福田区未保中心的一起刑事受害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个案。该未成年受害人经济困难亟需司法救助,却因特殊的家庭和监护情况,导致自身难以申请和管理司法救助金。

为促进个案解决,福田区未保中心实地走访未成年人家庭了解情况,会同人民检察院、福田公证处进行跨部门探讨,探索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创新全流程“福田模式”。

该计划发挥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职能、公证处的提存业务优势和未保中心的个案服务功能,可实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发放、管理、监督。

据了解,“暖阳护童”计划将由福田区未保中心专业人员定期跟进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如果出现违反司法救助金使用目的,或司法救助金被侵占、挪用等情形,检察机关、公证处和未保中心三方将视情况积极介入,暂时停发或追回司法救助金,确保司法救助金合理使用在切实需要救助的未成年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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