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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审批管理,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我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类别划分。

据介绍,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类别划分为八类:一是音乐类,如声乐、作曲、音乐制作等;二是戏剧影视类,如藏戏、曲艺、播音与主持、录音、表演、模特与礼仪、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三是美术类,如唐卡、汉文书法、藏文书法、中国画、油画等;四是传统手工技艺类,如雕塑、雕刻、陶艺、编织等;五是视觉传达类,如平面设计、摄影、摄像、服装设计、室内设计等;六是器乐类,如古琴、笛箫、钢琴、扎念琴、鹰笛、扬琴、藏戏司鼓、吉他、爵士鼓、小提琴等;七是舞艺类,如民族舞(热巴、弦子、朗玛、堆谐等)、踢踏舞、国际国标舞、芭蕾、街舞等;八是理论类,如音乐史论、戏剧史论、美术学、音乐理论、舞蹈理论等。

此外,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类别清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记者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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