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香港证监会就有关为香港证券市场引入投资者标识符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规定的建议,发表咨询总结,指响应者普遍赞同有关建议;而在考虑市场意见后,将会着手落实上述两套制度。
证监会表示,考虑到是次咨询所接获的意见,已推迟实施时间表,让业界有更多时间作好准备,预期投资者标识符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分别于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实施,但仍需视乎系统测试及市场演练情况而定。
在投资者标识符制度下,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须向港交所提交发出证券交易指令的客户的名称及身分证明文件数据。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亦须依据另一制度,就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相关场外证券交易,向证监会汇报有关资料。
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梁仲贤表示,新制度让该会能够及时而有效地监察香港证券市场的运作,有助促进市场廉洁稳健和提升投资者信心,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尤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