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对承接国家层面的改革任务作出制度安排的同时,为“十四五”时期我省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作出了总体规划,围绕全面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等六个方面,提出24项举措,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充分注重山东实际,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贯彻山东“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锚定“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在数据共享、健全地方税费法规制度、压减纳税缴费时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结合我省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增加了压缩出口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等内容。推行税收专家顾问与企业“一对一”直连服务模式,实施“一户一策”一揽子税费解决方案。

建设全省税收大数据平台,推动制定并落实《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实现涉税数据共享共用。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构建税收算法模型工具库,不断丰富税收指数体系指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拓展大数据驱动下的生产型应用场景建设。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非税收入标签化分级分类管理和社会协同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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