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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晚间,新力控股就公司近期情况作出相关公告披露。
新力控股公告称,于2022年8月23日,一份就一只私募债券(为其他境外融资安排中的一项)而针对本公司的清盘呈请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
于清盘开始日期(即发起呈请的日期,亦即2022年8月23日)后对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诉讼中物权),以及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倘呈请随后被撤回、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处置将不受影响。
公司将强烈反对呈请。
此外,新力控股表示,因集团财务报告单位人员短缺,财务报告职能无法正常有效运作,且该情形于公告日期一直持续。由于集团目前的情况,中期业绩尚无法取阅。因此,已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