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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31日印发了《关于“1+8郑州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日起,河南省“1+8郑州都市圈”9个城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许昌、漯河、新乡、焦作、济源,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

郑州市将都市圈其他城市的缴存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在郑州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同时,不要求贷款职工先取得郑州行政区域户籍。申请人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利用郑州大数据平台认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家庭已有自住住房套数,按照在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进行认定。

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城同策同待遇,在都市圈内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受户籍限制,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跨域通办”服务专窗,为都市圈其他城市缴存职工跨市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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